广西柳州市红光大桥南路是市里最繁华的交通要道之一,中午更是车行最繁忙的高峰时段。然而在5月17日中午,红光大桥南路的交通信号灯却不寻常地熄灭了。四面涌来的车流没有了红绿灯的指引,混乱地堵在路口,拥堵的车流一直排上了红光大桥,城站路方向也堵满了车,该路段的交通全部瘫痪。
扣我的证 我停你的红绿灯
5月17日11时,柳州交警大队王警官在城站路石油公司附近查处违法走禁行路的大货车。一辆号牌为桂B-35150的大货车,从龙屯路立交桥往城站路方向违规行驶。王警官示意货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货车司机黄某停车后未接受检查便驶离现场,后被在红光桥南路口执勤的民警邹警官拦下。邹警官扣留了黄某的驾驶证,并告知其返回王警官执勤的地点接受处理。
和大货车司机黄某一同回到王警官执勤点的,还有一名自称是供电局“班长”的男子黄某斌。黄某斌向执勤交警说情,要求对大货车放行并交还被扣留的驾驶证。此时扣留驾驶证的民警已经回到交警大队,王警官让司机黄某去大队取证。但黄某斌却扬言:“如果不给回证,等一下就停电!”说完扬长而去。让人没想到的是,17日中午12时15分,红光桥南路口的红绿灯果然离奇地断电了。
停电导致交通瘫痪半小时
鉴于之前黄某斌所说的话,柳南交警大队大队长彭克宁立即向支队交通监控指挥中心报告情况。支队长热线值班的陈警官拨打95598联系供电热线,得到的答复是:牌号为桂B-35150的大货车不属于供电局,城站路没有检修任务,也没有停电计划。随后,陈警官查询到,大货车的所属单位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得知这一情况,彭克宁立即联系到城市照明管理处负责人,说明情况后,要求立即给红光桥南路口红绿灯恢复供电。
此时,时间已经到了12时45分,5分钟后,该路口的红绿灯才重新亮起来。拥堵的车流慢慢散去,至此,红光桥南路口交通瘫痪达半小时之久。
当事人被免职领导被停职
17日晚,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亮化管理科汤姓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那段路电源是正常检修的,已经在政府热线备了案。”但记者随后联系柳州市政府热线了解到的情况却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备案的时间为“17日12时44分14秒”。也就是说,所谓的“备案”是在“拉闸”事件发生20分钟后。
18日下午,柳州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责成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对黄某斌进行处理。当晚,当事人被免职、分管领导被停职。据中国青年报
新华时评
“掐灭红绿灯”的特权思想须根除
广西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维修队运行班班长黄某斌因对交警扣证不满,竟“掐灭红绿灯”致使交通瘫痪半小时,当事人被免职接受进一步调查。如此明目张胆公器私用实在荒唐,公权力不是特权、私权,“掐灭红绿灯”背后暴露出部分公职人员的特权思想须根除。“公器”不能私用,是公职人员的起码常识。对于“掐灭红绿灯”这样滥用职权的人员,也要“治治病”去除毒瘤、轻装前行。根除“公器私用”背后的特权思想,才能确保人民赋予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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