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一城管被曝使用斧头进行暴力执法,引发社会热议。6日,记者从当地官方获悉,该“城管”人员并非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并无执法权,因不是同一系统人员,无法对其进行处理。
4日晚,网友“英雄历史”微博爆料,温州鹿城区双屿菜场的城管在向摊贩收取费用时,因摊贩缴费速度慢了,于是,一城管提着斧头打该摊贩。
6日,该爆料人告诉记者,在与城管发生争执时,男摊主的头部受了伤,虽不能确定是否与城管人员有关,不过,提着一米长的管制刀具执法的城管还是第一次看到。
当天,记者联系到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该部门办公室主任盛芳回应,此次事件中的城管并非该局的执法人员,也不具有执法权。
盛芳解释说,各个街道、村委会都有城管办及相关人员,但都与城管执法局没有关系,城管执法局在执法管理中有一套严格的规范制度,例如管理前会出示执法证、宣读法律条例、暂扣没收物品时会出具单据,不可能出现上述事件。
随后,鹿城区双屿街道宣传办主任周悦音向记者证实上述事件确实存在。她表示,事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了解,城管向摊主收费时,双方发生误会而起争执,摊主和城管都有皮外伤,最终经过调解,城管人员赔偿摊主800元。
周悦音说,与摊贩发生争执的城管人员隶属双屿街道城管巡逻中队牛岭分队,该分队的城管人员是由当地村委会招聘、管理。
“一个村委会人员只有五六个人,如果要把村里面的角角落落稍微管理一下,都是要招一些临时人员。”周悦音承认,上述事件的城管系临时人员,而这次事件是管理上的疏忽,不过因为目前街道、村委会人员紧缺,故离不开这些管理人员。
不过,周悦音表示,下一步街道将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村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其素质。
[ 责任编辑: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