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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民擅养鸡鸭最高罚50元/只 市民纷纷举报

2013年04月11日 1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南京城管部门要求居民在4月9日晚12点前自行处理掉自家养的家禽,但截至11日,仍有不少居民没有处理掉自家养的鸡鸭。城管部门表示,逾期没处理的,将可能面临每只20-50元的罚款。

  城管表示,今起还将加大巡查,逾期没处理的,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六款,将可能面临每只20-50元的罚款,希望市民理解。

  在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的官方微博中,有不少市民留言举报某小区内有人养鸡鸭,至今未处理的情况。截至11日,类似举报多达几十条。

  目前,南京工商部门已对全市329家农贸市场、791户活禽经营户进行逐一检查,取缔了22个马路市场活禽交易点。市工商局将对停止销售的经营户数和禽类数登记造册;做好暂停交易的善后处置。(黄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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