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办公厅30日印发该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
全文如下:
沪府办发〔2013〕2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3年3月30日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