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30日出台,从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等7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了2013年北京市房价控制目标,即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北京市的调控细则要求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3月31日起,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北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3月3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要求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和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2013年北京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1650公顷。继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落实2013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竣工7万套的任务。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