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审查“国务院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预算报告在一如既往突出对民生领域的强调和倾斜时,首次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其中,代表解读这是对十八大提出的“全口径预算”的积极探索。与此相呼应的是,预算报告提出,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业内专家对此评价认为,此举凸显了中央政府推进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的决心与力度。
三公经费支出必须严控
控制行政成本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的预算报告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抑制三公经费支出”等热点话题给予了积极回应。
报告强调,要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好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重点支出需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强会议费、差旅费和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013年中央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数据显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350.58亿元,增长1.5%。
对此,来自福建代表团的严以新代表分析指出,在预算报告列举的中央预算主要支出的12个大项目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增幅为1.5%,仅高于交通运输支出的增幅,属于增幅较低的支出项目,其本意就是为了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精神体现在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