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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等方面仍需完善

2013年03月04日 12:42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大会发言人傅莹4日上午表示,中国已初步形成全口径预算决算的体系框架和审查监督机制,但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等方面仍需完善。

  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实行全口径预算决算,就是要把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和决算,把政府花的每一笔钱都纳入监督,这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举措。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全口径预算决算的体系框架和审查监督机制,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另外,对地方政府债务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傅莹指出,这些年提交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通常包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的预算决算。今年的一项重要的改进是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也列入了预算报告,“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把它管好、监督好。”

  她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中,已经设立了一个专门的调研题目,是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目的是通过更好地调查研究,更科学地界定政府性收支的范围,对改进预算决算的编制,提交、审查、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要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推动政府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决算的编制和管理,完善工作程序和机制建设。“希望通过这个过程,能够切实地提高人大审查监督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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