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糯康等湄公河案四名罪犯将于3月1日在云南执行死刑

2013年02月28日 07:3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将于3月1日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介绍,糯康犯罪集团杀害13名中国船员一案在二审维持原判之后依法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并于2月24日将死刑复核裁定向四名被告人进行了送达。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按照死刑执行程序,于3月1日依照执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

  据悉,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已按涉外程序及时通知泰国、缅甸两国驻昆明领事馆对各罪犯进行会见,并通过领事馆联系了各罪犯的近亲属安排探视,保障了他们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在死刑执行后,还将对四名罪犯的骨灰、遗书及遗物等向其近亲属或所在国驻昆明领事馆进行移交。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国际新闻 军事新闻 科技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