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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打掉“最低消费”行规

2013年02月13日 09:51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春节期间,阖家外出用餐的人越来越多,但一些饭店设置的最低消费,却让人“有点烦”。

  表面上看,包间费、服务费、人均标准等餐饮业的“行规”,似乎属于市场行为。但实际上,这些条款让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自由选择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法律禁止的强制性消费,也就是“霸王条款”。更重要的,最低消费在侵犯合法权益的同时,迫使消费者无奈中多点菜、点“硬菜”,每每吃不完、喝不掉,造成极大的餐饮浪费,客观上助推了讲排场、好面子的风气。

  从饭店到KTV,从手机套餐到婚纱摄影,一些领域最低消费的行规陋俗,习见而不可小觑。“最低消费”行规源自法律观念的淡薄,也折射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主动撕下最低消费的价签,不仅会在喜庆祥和中赢得更多客源,更将从全社会文明理性的消费氛围中,收获企业长期成长的文化红利。

  “俭,德之共也”。新春新风,也期待能挥别最低消费,形成行业新风、文明新风。(周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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