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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人大:我们没有职责罢免“房姐”人大代表职务

2013年02月06日 15:52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陕西省神木县5日透露,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现仍身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经相关部门调查,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自然人、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2012年6月因要管理家族企业,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2013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其离职申请。

  目前,龚爱爱的三个虚假户口已分别被陕西、北京注销。神木警方已对龚爱爱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展开核查;当地检察机关也对涉嫌违法办理户口的公安系统公职人员进行调查,正依法处理;榆林市公安机关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人重户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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