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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兰考大火暴露孤儿救助体系漏洞

2013年01月10日 08:46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日,民政部公开回应“河南兰考7名孤儿和弃婴命丧民居火灾”事件。民政部称,兰考火灾事件暴露了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存在孤儿弃婴发现、报案、移送网络体系不够健全、多数县(市、区)无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等问题,民政部门将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但针对爱心人士、民间机构主动收留抚养孤儿的情形,民政部门应承担何种责任,民政部的回应并未提及。 新京报记者 陈博

  【现状】

  有的“民间收留孤儿”渐成规模

  昨日下午,民政部官网发表题为《民政部回应河南兰考火灾事件:我国孤儿收留养育能力亟待全面提高》的消息。该文通过问答体形式介绍了我国现有孤儿数量及养育模式、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民政部近期部署等几方面的情况。

  我国现有孤儿61.5万名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称,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按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国情,对孤儿和弃婴,采取分散与集中养育相结合的方式,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查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无力抚养和未被收养的孤儿、弃婴,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收养主体目前有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他介绍,目前,省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9家,地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333家,县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64家,800多家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了儿童部。但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家庭寄养利于孤儿成长”

  该负责人指出,需要说明的是,国内外孤儿养育经验表明,福利机构养育不是最好的方式,近年来各地福利机构探索家庭寄养方式,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

  民政部在上述回应中称,按民政部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应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同时,在实践中,社会上一些爱心人士和民间机构出于善意和爱心,主动收留抚养一些孤儿、弃婴,一些捡拾人发现了孤儿、弃婴后也向这些集中收留孤儿的个人和民办机构送,有的渐渐形成规模。

  但对于实践中个人和民办机构集中收留孤儿的情况,民政部门该承担什么责任?上述消息并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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