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正文

灰色收入是否会把财产公示逼进死胡同

2013年01月07日 11: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编者按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上指出:“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2012年11月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提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把反腐斗争引向深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就向腐败亮剑,习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两句话更是令人印象深刻。

  即日起,我们开设“反腐2013”专栏,以促民族复兴、谋百姓福祉的初衷,关注反腐斗争的点滴进展,探讨法律制度建设,共同为反腐倡廉建言献策。

  官员财产公示被视为“反腐利器”,广东、江苏等地的试点工作引起极大关注。但一项有5604人参与的网络在线调查显示,90.81%网民对官员财产公示持不信任态度,理由是“灰色收入和转移性财产谁会公示”。

  一些官员灰色收入不可监控已成为百姓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主要担忧。一些官员灰色收入会把还在局部试点的财产公示制度逼进死胡同吗?

  首先要明确哪些财产需要公示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全球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自1987年首次在我国提出后,走过了25年的“酝酿期”,如今已在27个市县推行过试点,珠海市横琴新区、广州市南沙新区、韶关市始兴县是3个“新成员”。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