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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元旦起正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加强了对闯信号灯的处罚力度,这也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闯黄灯也会被罚”的争议。根据网络调查,有72.7%的网友认为“闯黄灯罚6分”的规定“不合理、难控制,易造成更多违章和事故”。而专家提出,“闯黄灯”违法并非新规,法律早有规定;公安部交管局此次明确对“闯黄灯”行为做解释,是一种突破,是对良好交通习惯养成的因势利导。
网友声音
“黄灯困局”曾惹出官司
【案例】
河南一些网友担心,法规上的 “不切实际”会造成执法上的困境,但问题不仅仅在于此,闯黄灯在司法解释上模糊不清,也惹出麻烦。2012年4月6日,“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以驾驶员的败诉收场,但争议却一直没有停息。
2010年7月20日,浙江嘉兴海盐县司法局干部舒江荣驾车在黄灯亮时通过路口,几天后却意外收到交警部门以其“闯黄灯”为由开出的罚单:扣3分,罚款150元。舒江荣以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律依据为由把海盐交管部门告上法院。一审败诉后,他提起上诉。去年4月6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行政判决,认定舒江荣闯黄灯属违法行为,驳回上诉。
舒江荣认为,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并没有说“未越过线的禁止通行”,也没有明确规定闯黄灯将处罚,因此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准则,他认为对他的处罚并不合理。但法院作出终审行政判决:认定舒江荣闯黄灯属违法行为,维持交管部门的处罚决定。
【担心】
见黄灯急刹车容易造成追尾
有网友说,信号灯路口限速40公里,从人发现变灯,到踩刹车至少需要0.7秒,行驶7.78米,制动距离约在7.5米左右(因车型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说,在距离路口15米处,绿灯变黄灯时,立即刹车,才能避免闯黄灯。
也有网友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有在国外经历的网友说,在美国,黄灯在很多时候是必须闯的,如果见到黄灯后急刹车反而是违规,因为后面的车来不及反应易追尾。而北美对闯黄灯是要处罚,但是,开车人在法庭上也可以为自己开脱,比如车上有小孩(孩子的脖子承受不了那么大的冲击力而不能急停);或者当时后面有一辆车紧跟着,怕追尾。总之,并没有不问青红皂白地说,凡是闯黄灯都罚。
更有不少网友从“口水战”转到“实战”,亲自开车体验一把。“最近提前适应一下,每次过十字路口都特别紧张,特别担心快过去的时候变黄灯,一变黄灯就得急刹车,后车很容易追尾。”不少网友这样说。
【疑问】
为什么不能安倒计时信号灯?
此外,有网友提出,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在城区路口安装倒计时信号灯,读秒的红绿灯一样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还有网友提出,国内一些城市使用了倒计时信号灯,就是在红、绿灯亮起时,同步显示剩余时间,“倒计时也是一种警示,与黄灯效果一样,为什么不能装这样的灯?”
交管部门表示,倒计时信号灯不适合城区的道路交通情况,暂不考虑安装,目前只有部分路口安装了用于步行道的倒计时信号灯。
城区的智能红绿灯系统在路面下面埋有感应设备,路网的红绿灯形成一个大型的“绿波带”,根据车流量的增减,红绿灯会调整时间。如果是数秒的灯,就会出现倒计时混乱,也会给驾驶员造成错觉。目前倒计时车行信号灯主要在远郊区县,在采用固定放行时间的路口使用,因为这些地区车流量相对少,通过率也固定。
【呼吁】
交通法规应更科学更人性
“新交规实行以来,网友纷纷吐槽见黄灯亮起即停在停止线很难掌控。要么提前在路口把车速降至极低,但这给本身拥堵不堪的交通继续添堵;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但这已经造成更多追尾事故。违背牛顿第一定律而制定的这条规定实在不合理,郑重呼吁修订!”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该怎么办?”
“遇黄灯本应能停则停,而中国司机总是能抢则抢,这种习惯确实应该改一改!但是,规定也应更科学、更人性。推广倒计时器、抢黄灯扣分减至2-3分,对无意抢了黄灯但能停下不走的免罚……假如能做到这些,大家还会有那么多非议吗?”
据郑州一家驾校教练介绍,在实际驾驶中,司机应该做到“赶红不抢绿”,当前方是绿灯时,如果距离50米,司机就不要再加速抢灯,因为情况瞬间变化,绿灯变红灯恰是由安全变危险的状态。而红灯变绿灯是危险变安全,司机见红灯可较快行至路口。
绿灯的结束也就意味着路口的状态由安全转变为不安全的状态,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一定要停止通行,不得越过路口。
在行驶过程中,如果驾驶人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做到减速慢行、谨慎驾驶,追尾和抢黄灯这些行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当黄灯亮起时,车身任何一部分一旦越过停止线,车辆是可以继续通行的,可以不认定为闯黄灯。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
[ 责任编辑:吴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