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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

2012年12月22日 11:4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央军委日前下发通知,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

  通知指出,《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贯彻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依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按照从严、从紧、高标准的要求,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中央军委带头发扬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鲜明态度,体现严于律己、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军委同志要严格执行《十项规定》,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说到做到,自觉接受全军官兵监督。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军委制定改进作风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落实习主席和中央军委提出的各项要求,对照检查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要坚持从军委、总部严起,以高中级干部为重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从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以上率下,持续用力,一抓到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以领导干部的清风正气带动部队作风明显进步。

  规定要求,军委同志调研要科学确定主题,深入了解真实情况,认真听取部队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统筹安排,减少批次;每次调研要向军委写出报告,主要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要轻车简从,简化迎来送往。要大力改进会风,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少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严格控制以军委名义召开全军性会议,从严审批总部组织的全军性会议、集训等活动,军委不召开现场会、观摩会,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讨论发言少讲表态和一般议论性、客套性的话;会场布置要简朴,不组织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活动。军委同志要减少事务性活动,集中精力抓大事,除中央和军委统一安排外,不出席各类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和首映式、首发式等,不参加接见照相、颁奖、剪彩、奠基、揭幕等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要精简文件、电报、刊物、简报,政策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电报或文件形式转发;大幅压缩内部刊物、简报种类和篇幅。要规范出访活动,根据军事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访,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处理。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扰民扰兵,保持部队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严格控制使用警车,不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要简化新闻报道,军委副主席、委员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出席重要会议和活动需要报道的要压缩字数、时长,有的只刊播简讯或标题新闻。要严格文稿发表,军委同志代表军委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军委批准;除中央和军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要切实改进接待工作,安排军委同志会议和调研等各项公务活动要严格执行接待工作规定,不得提高标准;相关单位不张贴悬挂标语口号,不插彩旗,不专门修建参观台,不组织官兵列队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专门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不送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住地方宾馆,住招待所不增配高档生活用品。军委同志要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决不谋私利,决不搞特权,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带头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对下级党委权限内的干部使用工作不插手、不打招呼,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有关经费开支、资产处置的规定,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装备采购、军用土地处置等事项。

  规定强调,军委每年年底对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各总部、各大单位对军委落实规定情况予以监督,并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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