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何必谈艾色变?——写在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
世界艾滋病日前夕,江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齐一纸诉状,把拒绝录用他的进贤县教体局告上法庭,这是我国第四例艾滋病就业歧视公开维权案。此前,天津艾滋病人因屡遭拒诊而隐瞒病情成功手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艾滋病,这个曾让人避之不及的“世纪瘟疫”是否仍然令人恐慌?艾滋病人,这群一直生活在阳光下的“隐身人”,是否还在为生存的尊严和发展的权利挣扎?面对全国接近50万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社会公众是否还有一些难以消除的误解与偏见?
改变病情认知:艾滋病从“世纪瘟疫”转变为慢性传染病
从1985年我国发现首例艾滋病人至今已有近三十年时间,经历了传入、扩散和快速增长的过程,艾滋病虽然对公众来说并不陌生,但种种关于艾滋病的误解和偏见仍然存在。
“艾滋病让人害怕,是一种很脏的病。”北京市民李先生说。“那你怕什么?”记者问,“不知道,反正心里就是接受不了。”他答道。
“如果你在公交车上说自己有艾滋病,立刻会跑掉半车人。”北京“爱心家园”志愿者小辉说,尽管艾滋病防治知识不断普及,但很多人还十分惧怕感染者。
同时,更多人还在潜意识里把艾滋病和道德败坏画等号,殊不知很多感染者是因输血等间接方式感染,本身也是受害者,背后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对待艾滋病感染者,这与他的病因无关。”
跟糖尿病、癌症等常见病一样,艾滋病至今仍属人类无法完全治愈的范畴,但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对艾滋病的根本认识已经发生转变。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说,艾滋病已从“世纪瘟疫”转变为一种慢性传染病。实践证明,艾滋病与糖尿病、高血压一样,可防可控可治,科学合理用药可大幅降低传染性,患者可以活到预期寿命。
一项临床试验证明了这种说法。卫生部艾滋病临床专家工作组组长张福杰介绍说,试验表明,如果晚期接受治疗,病患者可以多活14年,而如果早期发现并坚持治疗,可以多活40年。这大大超出癌症的预期寿命,所以艾滋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检测不去治疗。
参与中国艾滋病感染者生存状况专题调研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认为,人格尊严是生命保障的前提,艾滋病人也应享有人格尊严,摘下道德评判的“有色眼镜”,用科学的素养和平等的态度对待这一群体,这是一个社会文明成熟的标志。
[ 责任编辑:王怡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