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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否认将出台电视剧六条限令

2012年08月15日 08:55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日来,某媒体报道的“广电总局将出台电视剧六条限令”的新闻引起业内关注。8月10日,在出席华策影视电视剧创作恳谈会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正式予以否认,称这个消息是假新闻。

  六条限令确认是假

  有媒体报道称,广电总局将对电视剧提出六条意见:“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克隆境外剧不能播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游不能改拍。”报道的这六条限令几乎涵盖了收视率较高的所有电视剧门类,因此引起业内广泛关注。8月10日,在华策影视举办的电视剧创作恳谈会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首度表态,他说:“制作业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成长,明显变得成熟。比如前段时间媒体讹传所谓总局关于电视剧创作的六条限令,从情从理说,怎么可能呢?总局不可能出台这样的限令。”

  总局看重数量质量

  不过,王卫平也表示,从这个事件中看出了电视剧行业的成熟度,“在网络热炒的同时,绝大部分制作人并没有加入讨论当中,这说明我们的制作机构还是理性的,是了解我们的基本政策和管理分寸的。”王卫平表示,相信中国电视剧的制作业一定会越来越理性,越来越规范。他透露,对电视剧的管理,广电总局的建议是,“调控数量,提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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