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隆出庭受审。蒲东峰 摄
作为拆迁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隆隆私刻公司公章,对外谎称有权出售回迁房,涉嫌诈骗7名买房人共计1632万余元。昨天,李隆隆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认罪,称骗钱是为了筹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不是为了个人挥霍。
见到旁听亲朋一度落泪
昨天上午10点,48岁的李隆隆被法警带进法庭,见到旁听席上的亲朋,他的泪水夺眶而出。站上被告席后,他一边陈述自己的自然情况,一边抬手擦眼泪。审判长问他:“你哭什么?”李隆隆哽咽回答:“有点激动。”
起诉书显示,李隆隆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程度,被捕前是北京正龙安投资有限公司审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