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
消息一出,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也有一些人表示不解:2002年以来的这10年间,我国GDP并没有增长10倍,财政收入也没有增长10倍,为什么政府采购却激增10倍?10年节约资金6600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就公众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11332亿元的采购规模太大了吗
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较小,多数工程项目没有纳入范围
“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与政府精简开支并不矛盾。因为政府采购的范围,不仅包括政府的行政办公用品,还包括政府向社会购买的、为百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政府采购,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政买单”,而是指一整套的规范办法。它不仅包括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能够规范管理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在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初期,政府采购的产品主要是政府行政办公“自用”的一些货物,如公务用车、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产品。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政府采购的范围也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货物类产品,已经从原来办公用品扩大到农用物资,防汛、抗旱、救灾等物资,公车的种类也从普通轿车、商务车扩大到工程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专用汽车。工程类采购范围,也扩大到气象防雷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等领域。此外,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采购活动逐步涵盖到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如农机具购置、中小学义务教育用的免费教材、医疗器械及药品、安居工程、文化下乡等。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2011年全国工程类采购规模为6613.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5.8%,是政府采购中比重最大、增长最快的。工程类采购规模前三位的是建筑物、市政建设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在服务类采购中,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和努力扩展新领域。比如,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服务类项目已覆盖社区服务、公益服务、城市维护服务等22类,重庆市南岸区将公众意外保险纳入采购范围,由政府统一对大型公共活动、窨井和化粪池等市政设施发生人身意外事故进行投保。
可见,日益增多的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上10年前政府采购刚刚起步、规模很小,采购规模激增10倍应在情理当中。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认为,虽然近年来政府采购规模快速增长,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仍然较窄,规模较小。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范围非常宽泛,采购规模一般占GDP的15%至20%。2011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为11332亿元,仅占当年GDP的2.4%。不少购买性资金仍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特别是多数工程项目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限制了政府采购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