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发布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因“路现乞丐”就要扣罚城管工作人员的分数,这引发市民的激烈讨论。昨日,深圳城管科学研究所所长胡振华回应称,行乞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但行乞行为应该受到规范。他表示,已经发布的指标,仅仅是内部考核办法,实施后还会不断完善。
刚刚过去的几天,因为一条针对乞讨人员管理的内部考核指标发布,深圳城管部门遭遇了诸多质疑。量化考核能否解决乞讨问题?深圳城管对乞丐的“零容忍”措施,到底合不合适?面对种种质疑,深圳市城管科学研究所所长胡振华表示,过去,城管对市容环境的考核采取定性管理,而从现在开始,将定性管理转化为量化管理,目的就是促进工作,并称“这是一种积极的姿态,是建设高效城市管理的探索”。
胡振华称,网友和市民针对城管管理措施的大讨论,是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他自己则认为,流浪乞讨人员有行乞的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但同时,流浪乞讨人员的乞讨行为应该受到规范,作为基层城市管理人员,也要尽到自己的职责,对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告知。“市容环境考核方案,只是城管部门的内部考核办法,实施后还会不断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胡振华说。
胡振华还表示,职业乞讨者是最难管理的,针对这类人群的乞讨行为,相关的法规没有具体规范,法律层面上也不是太完善。他认为,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光靠城管和民政部门是难以完成的,还需要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记者/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