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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一乡长签字疏忽副手骗近千万拆迁款

时间:2012-07-06 09:08  来源:京华时报

  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原乡长彭明生未认真履行对拆迁补偿款发放的审核职责,致使副乡长等人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共计94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彭明生已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现年47岁的彭明生从2006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乡长。经法院查明,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彭明生还兼任北京市怀柔区111国道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喇叭沟门分指挥部常务指挥。喇叭沟门满族乡分指挥部沿用喇叭沟门乡政府财务审查入账制度,彭明生作为乡长、常务指挥,对111国道二期工程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具有最终审核、确认权。2010年5月至9月,在111国道二期工程喇叭沟门段第二、三、四、五批放款确认书上,彭明生未认真履行对拆迁补偿款发放的审核职责,在放款确认书上均签署“如属实,同意放款”作为其审核意见并由喇叭沟门满族乡财政放款。由于彭明生对放款确认书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副乡长张卫国等人采取欺骗等非法手段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940余万元。

  去年9月2日,彭明生被刑事拘留。受审时,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亦未提出辩解意见。其辩护律师认为,彭明生作为乡长,对乡财政具有一支笔审批的职责,111国道二期工程拆迁补偿款发放的唯一依据是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彭明生无法也无能力审查评估报告,由于彭明生对属下及他人的过于信任导致该工程出现严重的后果。即使认定彭明生有失察之责,也是无奈之举,本案有别于一般的玩忽职守行为。

  法院认为,彭明生无视国法,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部分意见,法院认为无事实依据,理由不足,不予采纳。鉴于彭明生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目前,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原副乡长张卫国等人涉嫌骗取拆迁款一案,还在市二中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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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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