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体报道,芜湖发布房地产新政策。10日,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组记者就网友关心的新政相关问题书面采访了芜湖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出台了房地产新政。新政规定,芜湖市区购买新房、二手房全免契税,且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均给予特定补贴。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
芜湖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本次出台政策目的有五个:一是严格控制房价,保证市场有效供给;二是加快安居工程建设,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三是倡导生态环保,鼓励省地节能环保住宅建设;四是满足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各类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五是强化服务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有网友提出,此项政策有为房地产“救市”的意图。请问此次政策出台是否符合国家调控房地产行业的有关精神?
芜湖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芜湖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及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精神,日前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目的是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完善商品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保持芜湖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芜湖市政府具体采取哪些措施落实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
芜湖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芜湖将严格控制房价,保证市场有效供给。《意见》明确提出,2012年,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同比涨幅控制在当年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并且继续实行严格的商品住房价格审核备案制度,严控房价涨幅,对涨幅波动的项目进行跟踪,对涨幅过大的项目实行约谈,直至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意见》怎样体现中央“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精神?
芜湖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我们引导合理住房需求,鼓励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鼓励实用和专业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扩大受益面。
我们支持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并对他们购房给予补助和补贴政策。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的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再给予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再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记者陶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