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新标准对校车车身结构、外观标示、装载质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原则一切围绕“安全”,突出安全。其中,多项新规定系参照美国校车标准及欧洲客车标准。
2011年下半年,由于校车事故频发,校车标准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在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下,原有校车标准必须尽快完善。此前,中国政府已就《校车安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亦多措并举,出台新举措遏制校车事故频发态势。
新标准一切围绕“安全”,突出安全,不体现与安全无关的内容;标准制定时参考美国联邦的校车安全标准和美国部分州的校车法规,及欧洲客车标准,同时考虑中国比国外更加复杂的道路使用情况,制定适合中国特色的校车标准。
《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范围较修订前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范围扩大,修订后要覆盖《校车安全条例》规定的校车范围,含幼儿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用校车,幼儿园学生的范围定在3岁以上的幼儿。
制定标准时,充分考虑乘客的特点。在突发事故的时候,幼儿和小学生,尤其是9岁以下的儿童,应急行为能力比普通客车的乘客差,必须依靠驾驶员和照管人员的救助,所以校车一定要实现对驾驶员安全的保护。另外,校车一定还要从结构上保证事故救援人员的顺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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