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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暴数据比例低 官员称因隐蔽性和认识不足

2011年10月21日 15:1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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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等有关情况。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答记者问时指出,家庭暴力的数据显现的比例不是很高,一是因为家庭暴力所具有的隐蔽性,以及在中国传统的认识力,觉得家庭中的殴打和侮辱、谩骂等行为是家务事,所以当事人不去反映。

  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农村和城镇分别为7.8%和3.1%。

  甄砚指出,家庭暴力问题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它是对人身权利和公民尊严的一种严重的侵犯。“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法律,在婚姻法、妇女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明确有一个态度,就是反对家庭暴力。”她强调。

  甄砚在介绍中国家庭暴力问题现状时表示,“当中国的法律有了明确的态度,当反对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越来越深入人心的时候,当全社会的认识都提高的时候,人们对家庭暴力就开始说‘不’,特别是受到暴力侵犯的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会去寻求帮助,法律的帮助、公安司法的帮助、舆论的帮助和社会的帮助。”甄砚亦指出,这是家暴数据比例显现低的另一个原因。

  甄砚称,本次调查中显示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一些情况,反映着全部家庭成员所面临的状况:在这里面包括妇女、老人、儿童这些受侵害的主要群体,也包括受到家庭暴力的男性,但男性受到家庭暴力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形式上、程度上都远远低于妇女、老人、儿童这三个群体。

  “我们特别关注妇女和儿童以及老年妇女受到的家庭暴力的情况,特别是对孩子,应在全社会贯彻儿童优先的原则,我们呼吁全社会要形成保护儿童的良好环境,能够让儿童身心健康的成长。”甄砚说。

  甄砚强调,全国妇联正旗帜鲜明地反对家庭暴力,坚决不懈地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积极主动地推动国家出台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以此来加大对施暴者的惩处,增强对受害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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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