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居民超过50%就及时组织居委会选举,专业社会工作者比例从11%提升至30%,居委会下辖6个委员会,社区服务站划归居委会领导,社区议事协商会议6个月开一次,专项经费助居委会干部大学进修……一系列具体举措,将在未来十年全面推进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让社区更加和谐、宜居。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全面披露了今后10年社区居委会建设内容。《意见》指出,本市将统筹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
新社区原则上不超过3000户
今后,新建社区规模原则上在1000户至3000户间,避免5000户以上的超大型社区出现。规范设立社区居委会的条件和程序后,将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确定社区管辖范围。
本市还将加快新建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拆迁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其中,新建住宅区居民开始入住时,应及时申请设立社区居委会;入住居民超过50%的,应及时组织社区居委会选举。流动人口聚集区域,规模较大的应设立社区居委会,规模较小的应成立居民小组,并且纳入相邻社区管理。
专业社会工作者比例占三成
从文体活动、互帮互助,到心理咨询、社区教育、社区网络,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各种需求,《意见》提出,要让越来越多的专业社会工作者进入社区工作。2020年,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测试后,持证加入社区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比例将达到30%。
据介绍,目前这一比例只有11%。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的社区工作者数量有望从目前的2万多人增加到4万人左右,届时社区里的专业社工数量将达到1万多人。
《意见》首次调整了社区居委会下属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设立社会福利、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共建等6个下属委员会。各下属委员会由3至9人组成,将有效增强居委会开展自治活动、协助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等能力。
鼓励业委会成员加入居委会
今后,本市将继续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和居民参与机制。到2020年,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含户代表选举)比例将达到50%,整建制农转居的社区居委会也将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
选举中,将支持到社区就业的持证社会工作者、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程序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推广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