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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采取措施 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011年08月11日 12:06:09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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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日前正式颁布。纲要针对儿童发展中的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5个领域,设置了未来10年的52项主要目标,提出了67项策略措施。

  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001年,国务院曾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儿童福利是今年颁布的纲要新增章节。包括推进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水平,为孤儿、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满足流动、留守儿童对公共服务的需求等目标。

  长期以来,我国不断完善各项儿童福利法规政策,不仅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颁布施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相关法规,而且相关政府部门对孤残、流浪、大病、贫困,以及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都制定了具体救助政策,涵盖了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及预防性保护等内容,儿童福利进步成就有目共睹。然而目前我国仍是特殊儿童群体的补缺型福利体系。此次纲要提出要建立面向全体儿童的普惠型福利体系。扩大儿童福利是实现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参与权利的重要保证。只有通过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和儿童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儿童基本生活、健康、医疗、教育、救助、社会服务等发展需要,才能真正落实儿童优先和平等发展的原则,真正实现儿童权利。

  纲要提出了九项措施来促进儿童福利,主要包括: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生活水平等。

  针对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纲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纲要提出,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制定实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