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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调查:死人活人“争”地怪现象随处可见

2011年06月03日 22:04:33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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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各地“豪华墓”、乱葬乱埋占用耕地的事情屡见不鲜,这不能不让人忧虑——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专家形容为“人增、地减、粮紧”。而旨在破除迷信、杜绝铺张浪费的殡葬改革至今已持续了50年,它给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改变,还存在怎样的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从散乱到集中:祖坟并非“挖”不得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书记王德明教授的老家在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南村。清明前他接到通知回乡迁坟,觉得很不可思议。

  到了现场,却大大出乎王德明的预料。“大家在田间地头排队等待,高高兴兴的。”整个过程中他所做的,只是找到父母的坟茔,带着统一配备的免费骨灰盒到安息堂,中间的挖坟、收捡遗骨(灰)全由专职人员完成。

  记者来到杨舍镇塘市办事处的静憩楼探访。大门两侧书写“民德归厚,慎终追远”的金色对联,园以三层白灰色小楼、焚烧亭和停车场为主体,一侧是用来安葬遗骨的成排墓地。清明刚过,墓前尚未凋谢的花束随风摇曳。这样的安息地,难怪迁坟时大家赞成。

  无独有偶,这样的做法江苏南通海门市从1997年就开始了,实行的是“一村一骨灰堂”的方式,目前村级骨灰盒存放室拥有率为100%。

  记者来到该市万年镇长征村西北500米处的骨灰堂。堂内,道路用大理石铺设,每个骨灰存放室约占地60平方米,高约2米,一个个格子里摆放着逝者的骨灰盒、照片和姓名,旁边放着两个用来烧纸钱的篮子。而堂前是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翠柏和灌木,分外嫩绿。有村民感慨道,人死了之后来这里“享受”的是五星级待遇。

  “原来可不是这样子。”村里的老人回忆说,海门市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并村,长征村就是那时由三个村子合并在一起的,三个村子各自有自己的公墓,有的散落在田间地头,“一到清明上坟,纸灰满天飞,遇上下雨天,两脚泥巴。”

  事情的改变源自一个偶然事件。2006年,在上海做生意的本村企业家宋正飞回老家上坟,发现墓地散落,杂草丛生,于是出资建起了这个骨灰堂。35个村民小组每组一个,另有一个安葬着解放战争时期的四位烈士。长征村党支部书记陈建飞告诉记者,骨灰堂“光绿化就花了25万元”,而散坟集中为长征村节地20多亩,这对人均耕地远不足一亩的该村而言,可不是小数目。

  死的人不“怕”刮风下雨,活的人上坟也不再怕两脚泥巴,“阴阳两隔的人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而殡葬改革,不仅仅停留在为逝者建一个清净的骨灰堂。

  长征村村民郁建中的父亲刚刚过世,按照海门市的惠民殡葬政策,办完丧事后他从镇财政所领取了600块钱的基本丧葬补贴。“运输费、火化费算下来,政府给的这600块钱办丧事基本就够用了。”郁建中对这一政策很是感激。他告诉记者,要是放在10年前,村子里有人去世了总是先急着找墓地,打棺材,请街坊四邻挖坟,如今政府给补助安置在骨灰堂,“干干净净的,省去了不少麻烦”。

  在海门民政局的办公室内,记者看到了一份通知,要求全市殡葬基本服务补贴“三年三步”:针对无丧葬补助人员,去年补助200元,今年为600元,2012年提高到850元。“此外,我们打算由市财政给每个村投入5万—10万元,用于骨灰堂的扩建和绿化。”海门市民政局肖局长告诉记者。

  丧葬观念:传统与现代对垒

  殡葬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遗体火化、散坟整治、文明祭扫、生态葬,以及惠民殡葬补助等多个环节,改革的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均衡。在安徽怀宁、潜山等地通向安庆市区的公路两旁,以及马鞍山经芜湖到池州的铁路两侧,不时可见一些坟茔散落于田地、土丘之间。有的荒草丛生,年代已久。有些却土色鲜明,显然是新坟。更有一些水泥、砖石造就的小房子,里面停放着棺椁,很是显眼。原来,按照当地风俗,死者遗体要盛于棺中,在野外停放3年,然后再收拾遗骨,埋入土中。“一般都是自家找块荒地安葬,讲究的还会请风水先生看看。”

  我国《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禁止建造坟墓;在允许土葬的地区,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不少农村随意的安葬方式显然违背了规定,既不利于土地的节约,也影响环境的美观。

  而即便在有公墓规划的地区,村民们也放任自流地选土地建坟墓,谁家的墓造得更大更豪华,谁家最有面子。信风水讲排场比阔绰,致使死人与活人“争”地的怪现象随处可见。我国的殡葬改革是围绕推行火葬展开的,然而,根据民政部网站的数据,2009年全国平均火化率仅为48.5%,西部地区平均火化率不足30%,最低的仅4%。

  走访中西部,记者明显感受到地区差异带来的殡葬文化的差异性。山西某村一户人家,几个孩子都在北京工作,这让同村人羡慕不已。他们都说:“这家的祖坟冒烟了,孩子才会这样有出息。”这也就不难理解推行火葬在当地会有多艰难。村民根深蒂固的理念不仅阻碍了殡葬改革,也影响了村民之间的和谐。某县划分土地,由于祖坟动不得,坟上的小树苗经过若干年长成了参天大树,影响了庄稼的收成,造成坟主人和地主人大打出手。而类似的事并不少见。记者在山西东南部的一个16万人口的县采访,发现整个县内没有一处火葬场。

  在殡葬改革采访中的几点启示

  记者在此次采访中也收获了几点启示。

  启示一:传统丧葬观念的转变是第一位的,这需要政府的引导。祖坟为大,隆丧厚葬,这些观念在某些地方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而革除丧葬陋习,宣传是根本。但目前很多地区对于殡葬新风的宣传,往往集中在清明、冬至等节日,即便是有,似乎也被热议的天价墓等焦点湮没了。“旧的观念不破除,就是建造再整洁的骨灰堂,老百姓也不搬迁。”海门市民政局的一位负责人如是说。此外,地方领导的重视也颇为关键。“殡葬改革与传统观念冲突很大,如果没有实际利益的驱动和压力,基层政府对此并不积极。”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只有土地开发时,地方政府才会对散乱墓葬进行整治。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海门市一位领导表态,他宁愿把路修得窄一点,也要把散坟乱葬治理好,“这样才能创造整洁的环境,吸引投资加快发展。”海门之所以有“金三角上小浦东”的美誉,与当地形象不无关系。

  启示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推进殡葬改革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必要条件。江苏省民政厅一位从事殡葬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也表示,经济发展水平是次要的,关键要看这个地方的诚意和决心。2010年4月,连云港灌南县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在全县展开,每乡镇选取劣质地建一座公墓,并把已有散葬墓全部迁入,节约土地2000余亩。灌南地处苏北,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约为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430元。相比灌南,土地面积、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相当的安徽怀宁县,在主干道两侧坟茔累累,甚至火化尚未推行。

  启示三:文明殡葬的推行,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无弊。环境的改善与文明程度的提高,是社会持续发展的助推器。目前全国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的地区已达11个省、99个地级市和407个县,覆盖人口达4.73亿,多个省市也在各自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大殡葬改革的力度,转变丧葬陋习,加强生态墓区建设,倡导绿色殡葬,基本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普惠于民,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殡葬改革的深化值得期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刘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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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