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国土资源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不得擅自强拆强建

2011年06月03日 22:04:39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采访人:记者 于猛 夏珺  解读人: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2006年国土资源部部署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从2006年开始,先后四次共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73.9万亩,试点涉及省份共27个。各试点地区对利用不合理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总体进展顺利。但有的省份超过下达的周转指标,甚至未经批准、没有挂钩周转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及以各种名义的土地置换,经批准的挂钩试点也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这些问题亟待纠正。《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日前下发,明确提出进一步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日前,国土资源部已正式下发工作方案,将会同中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研究室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理检查工作。

  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其实质是在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和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以城乡用地结构调整为纽带,解决城镇化发展土地供需矛盾,减少农村土地浪费;通过显化城镇土地价值和城乡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农村,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如果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片面追求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既可能导致城镇建设粗放用地,又可能导致农村大拆大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各试点地区亟需提高增减挂钩政策认识水平,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整治活动。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