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公权力对公开“可选可不选”的自由,不给公权力可以变换规则、任意拿捏规则等自由,公开制度才会有刚性约束
“公开”防腐的威力,再一次被实践证明。最近,四川万源市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各个审批环节“全裸”,来自四面八方的说情风很快销声匿迹。
“我每天都要接到几个说情的电话,真是不胜其烦。”万源市有关官员大实话的背后,是一些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希望通过“走后门”获取利益的实情:一些不到退休年龄的人想篡改年龄,一些人想假借特殊工种以提前退休,更有些人想增加工龄提高退休待遇。
不管万源市“全祼”社保审批环节是一种主动设计还是无奈选择,都从一个侧面说明:面对腐败滋扰,公开作为一种刚性的防腐制度,是权力行政和官员自律的一种价值取向。想让自己“无权腐败”,公开即可以成为腐败“防浪堤”——就看你想不想了。
事实上,公开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已然超越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应用范畴,拓展了政府行政中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重要决策事项的公示要求,更适用于公共治理的诸多层面、环节和程序。举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公共利益的治理事项、程序等,公开都应当成为一种价值共识、一种制度设计、一种自觉选择。
然而,公开这个最有效的防腐剂,在公共治理实践中还只是一个“备选项”。许多人不愿意、不喜欢公开,不敢公开,原因就在于,在幕后,攫取利益,捞好处,掩盖不公平、不公正,一切都很方便,都不会有什么麻烦。一旦公开,一些人、一些部门,就可能断了财路,想上下其手就不能随心所欲。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正是公开在一些实践中走样、走形式、阻力重重的重要原因。
实践中,公开往往还只是利益博弈中的一种次优选择,是一种妥协乃至借以撑门面的结果。很多时候,掌握各种资源配置的绝对权力方,有意无意让公开缺位,只是在利益大蛋糕分割完毕需要对小蛋糕微调时,在各方权力人情关系摆不平时,在攫取的利益形同鸡肋而腐败风险又太大时,公开才成为了决策的现实共识。如此“选择”出来的公开,绝非真正意义上的制度设计,公众也未必买账。
全面公开需要一个过程,但在社会发展的现实和大势之下,公开只有成为防腐的一个“必选项”,才可能真正产生威力。所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其前提正是阳光必须照耀。在公共治理过程中,不给公权力对公开“可选可不选”的自由;在公开过程中,不给公权力可以变换规则、任意拿捏规则等自由,公开制度才会真正具有刚性约束。
如何才能让公开尽快成为防腐的“必选项”、成为公共治理的必经路径呢?公开的制度如何获得科学设计的支撑不致有漏洞之虞呢?这需要以更加自觉主动的态度加以推动。(陈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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