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由国家财政投入和农民自费缴款共同构成的新农合基金规模逐年增长,被誉为农民的“救命钱”。然而,一些腐败分子和个别医疗机构、监管部门沆瀣一气,将新农合基金视为中饱私囊的“提款机”,疯狂造假套取新农合补偿款,在少数地方甚至成为“公开的秘密”,其中暴露出的制度弊端令人深思。
新农合基金被套取成为腐败新动向
最近,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发生一起新农合基金被套取案件,多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这起典型的职务犯罪腐败案件中,新农合基金的监管部门——广南县新合办和多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都成为涉案被告。令人惊异的是,广南县新合办利用虚开病例等方式套取资金在当地竟然成为“公开的秘密”。
本应当承担新农合资金监管责任的新合办,通过“上下联合、内外勾结”乡镇卫生院和定点合作医疗机构,伪造住院病历、费用收据等方法,编织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的地下“产业链”。广南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兼新合办主任陆旭曾被人称为“新农合专家”,面对年年增长的巨额资金,他开始研究制度漏洞。他与乡镇合管办、私立医院按补偿款的4∶3∶3的比例分成,逐步构筑了一个套取新农合基金的利益链,共虚报套取新农合补偿款37万余元。
作为广南县套取资金最多的公立医院,广南县妇幼保健院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安排职工凭空输入近千例虚假住院病人信息资料,共虚报套取新农合补偿267万多元,同时也向提供“保护伞”的陆旭行贿数万元。
更令人不齿的是,广南县新合办在对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和考评的过程中,一旦发现医院存在违规操作和虚报病历等情况,不是依照考核办法对其进行处罚,而是向医院要挟索贿,甚至诱导医院故意作假。
“这个案件并非偶发。新农合存在的制度漏洞,导致农民救命钱被频繁套取。”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检察长周和玉介绍说,2009年1月至2010年7月,云南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新农合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3件47人,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卫生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导致监管难
新农合管理是一种松散型管理,新农合医疗资金监管机构主要涉及各级管委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州、县、乡三级合管办。地方管委会发挥政策决策、协调、领导作用,不进行具体监管;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具体监管工作实际上由三级合管办来完成。
“这种机制很难适应监管需要。”周和玉说,实践中,医疗机构的合管办设在本单位,新农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导致卫生行政部门既代表了农村居民需求方,又在管理或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卫生服务的提供者,这样卫生部门身兼二职,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既代表供方又代表需方管理新农合基金,难以有效地发挥对供方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组长田庆丰说,目前新农合一般以县为单位统筹,县内监管能力较强,但对省市级和省级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则往往鞭长莫及。
由于合管办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都是采用协议式管理,在监管中发现问题,往往只能按协议处以违约金或扣拨补偿款,很难起到震慑作用。云南省文山县天丹医院套取新农合补偿款,县合管办已经发现问题,并处以数万元违约金,甚至暂停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但天丹医院仍我行我素。
[责任编辑: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