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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协管员重获违法停车“贴条权”

2017年01月13日 10:38:5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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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东直门一商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立起了新收费标准公告。本报记者 朱嘉磊 摄

  从明天起,本市大幅提高停车费,交管部门将严查违法停车,交通协管员也将重新有权对违法停车的车辆贴告知单。协管员发现机动车在道路上未按规定停放,可记录、告知、报告违法行为,经交警审核确认属违法停车的,将予以200元罚款。

  对此,市交管局表示,这绝不是恢复协管员以往的处罚权,而是一种全新的协助执法方式。此前交通协管员可对违法停车车辆贴《处理告知单》,2008年6月10日被市交管局叫停。

  ■协助执法流程

  交警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的,将资料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并及时邮寄信函将违法行为告知机动车所有人。

  当天,协管员将《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上交行为发生地交通支、大队,由交警按照《录入审核工作规范》审核确认是否适于违法停车行为。

  协管员按照规范要求使用照相或者摄像设备记录车辆的停车事实。

  协管员填写《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和《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报告单》,并将《告知单》粘贴在车前门玻璃上。两张单子内容包括:车辆类型、号牌颜色、时间、地点及协管员名字。

  车主发现车辆被粘贴《告知单》后,可在24小时后登录市交管局对外网站查询是否属于违法停车。审核确认的违法停车行为将被罚200元。

  “贴条”并不是贴罚单

  >>声明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交通协管员“贴条”并不是贴罚单,只是记录下违法停车事实,并予以告知,停车违法行为仍由交通民警审核确认。对于交通协管员记录并向交管部门报告的,经交警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后,将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

  为做好此项工作,交管部门已做好交通协管员和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审核岗位必须由民警负责,并将录入、审核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备案。

  违停严重 警力不足

  >>原因

  叫停近3年后,为何又部分“恢复”协管员的贴条权力?记者了解到,这和本市机动车大幅增长有关。

  “这几年机动车增长非常快,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88万辆,违法停车行为日益增加,已成为市民反映的一个热点,也是本市十大交通陋习之一,为此有关部门决心整治违法停车行为。”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交管部门警力不足的现状,相关部门作出协管员协助执法的决定。

  >>依据

  协管“贴条”有法可依

  昨天,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李少明表示,此次协管员粘贴《告知单》和《报告单》是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四款,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定,以及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关于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民警指导下承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和“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可以协助交通警察劝阻、告知并向交管部门报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原则

  不能与司机起冲突

  老张(化名)是东城区一名“老协管”,以前就曾负责“贴条”工作,有经验的他这次顺理成章地又被选为“贴条”协管员。

  老张告诉记者,这次上岗前,他们培训了挺长时间,要求比以前更严了,“几乎和对交警的要求一样”。“首先接受的是拍照培训。”老张说,每次要拍3张照片,而且要清晰,以便在电脑里能够看清楚。

  第二项培训是填写告知单。“单子不能写错,哪怕是车的颜色都不能错,否则有一项信息错了,这张告知单就作废了。”老张说。

  “最重要的培训是怎样和司机打交道。”老张告诉记者,以前确实出现过协管员和司机冲突的事情,交管部门此次着重对协管员进行这项培训。如果贴单时司机来了,原则是一定不能和司机起冲突。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