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据介绍,为切实保障工作落实,经初步测算,中央预计安排专项资金约18亿元。发布会中,文化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目前三馆开放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介绍。
《公共图书馆法》正起草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于群表示,《公共图书馆法》正在起草过程中,这项工作受到全国人大的重视,下个月将组织调研。文化部下一步考虑将免费开放工作和正在起草的《公共图书馆法》进行衔接。
于群还透露,在“三馆”免费开放的基础上,文化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政策和措施。
市级图书馆年补50万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王家新介绍,2011年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补助标准是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补助标准是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是5万元,均高于2009年各类单位全国平均事业收入水平。初步测算,2011年为了三馆全国免费开放,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目前美术馆经费补助调研尚在进行,其补助标准将另行确定。
重点补助中西部地区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王家新介绍,“三馆”免费开放将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免费开放之后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将重点对中西部地区的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以及乡镇文化馆(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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