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一直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春节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再次出重拳,明确因政府和政府部门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明确今后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建筑业的欠薪问题。
人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建设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集中排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清偿,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地方政府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因欠工程款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立即还款,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资金。对未能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规划和用地、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手续,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