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公平是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十一五”期间,我国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在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方面迈出重大步伐。
教育公平面向所有受教育者,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大幅度提高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接受教育是每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大幅度提高。
义务教育普及巩固水平显著提高。2005年以来,全国小学净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2009年,全国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4%。
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普及。2009年,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为4624万人,实现了中职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基本相当的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9.2%。
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进一步增加。2009年,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29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4.2%。
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普及水平逐年提高。2009年,全国在园幼儿人数达2657.8万,比2005年增长22%。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50.9%,比2005年提高9.5个百分点。
特殊教育有了新发展,残疾儿童享有更多的受教育机会。2009年,我国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42.8万人,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学生比例在三分之二以上。
学习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2009年,全国高等教育培训注册学生209.9万人次。数以亿计的职工和农民接受了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职业培训和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蓬勃发展,终身教育不断推进。
推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公平的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在全国城乡全面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不断缩小,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惠及1.5亿农村学生,这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步,对促进教育公平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是大力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有力促进了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使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大大改善,质量得到提高。
三是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加大了对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努力缩小学校间的差距。有些地方逐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的均衡拨付,促进了办学条件的均衡;有的建立起校际教师交流制度和教师轮换制度等,初步实现了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很多地区通过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缩小了学校间的差距,群众关心的中小学择校问题正在逐步妥善解决之中。
四是重视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根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使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保障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同时,各地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列入本地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了有效的教育与管护措施。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