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26日说,为推动我国内贸信用险的发展,2009年和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支出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补助资金1.74亿元,支持企业开展信用销售2187亿元,共有1024家投保企业获得补助,下游受益企业超过2.3万家。
温再兴是在此间举行的“2010信用销售发展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信用销售是指企业以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单位或个人销售生产资料、消费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
与欧美等成熟市场相比,我国信用销售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缺少信用风险的分担防范机制等因素而发展相对滞后,甚至已经成为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专家估算,当前美国信用销售比例高达90%以上,而我国不到40%。
温再兴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外部市场剧烈变化让很多中国外贸企业认识到了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性。统计显示,2009年我国出口信用险实现承保金额902亿美元,对出口一般贸易的覆盖率达到17.6%。
“与出口信用险相比,国内贸易信用险的起步较晚,在企业中认知度低,目前规模较小。”他介绍说:“2009年内贸险的承保金额不足2000亿元人民币,仅占内贸份额的1%。”
温再兴表示,国内贸易信用险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信用风险避险工具,能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信用决策,防范信用风险,也能够在风险发生时减少企业的实际损失。
“国内贸易信用险架起了买卖双方的信用桥梁,使企业可以摆脱自有资金不足的束缚,更快速地进入市场扩大销售,对于搞活流通、扩大内需作用明显。”温再兴说。
他表示,下一阶段商务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内贸信用险的补助政策,力争放宽补助条件、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比例,扩大对保险机构的风险补偿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帮助和引导企业科学利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有效提高风险管控水平;深入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
据了解,为推动内贸信用险的发展,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向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提供补贴,指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6家保险企业为承保单位,并在此基础上于今年增加了对保险企业的风险补偿。(记者王希、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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