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税收与公安联手“强化征管” 未纳税车辆将不予登记

2011年06月03日 22:06:37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根据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我国将进一步强化车船税的征管手段,相关部门要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指出,机动车辆数量庞大,税源分散,仅靠税务机关自身力量征管难度较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管理的机构比较健全,制度和手段措施比较严密,在不较多增加其工作量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船税的征收给予适当协助,对于提高征收效果,防止税源流失具有重要作用。

  据此,草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记者何雨欣、周婷玉)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要闻 时政新闻 

[责任编辑: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