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发展关系的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深切关注的重大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联合国宪章》将安全、发展、人权确立为联合国的宗旨。20世纪60年代末,联合国大会通过《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指出“社会进步和发展应建立在对人的尊严与价值的尊重上面,并应确保促进人权和社会公平”。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通过《发展权利宣言》,强调“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新世纪之初通过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明确将人权确立为发展的中心内容之一,制订了具体的目标,进一步深化了对人权与发展关系的认识,并在推动发展与人权的共同进步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当前,世界经济正在走出国际金融危机的阴影,进入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危机更加促使人们思考:什么样的发展理念更能促进世界和谐发展和普遍人权,什么样的发展模式更能让我们共同应对新的全球性挑战并创造人类更加美好的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人权与发展这个主题意义重大。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推动现代化发展和人权进步一直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不懈追求。正如胡锦涛主席所指出的那样:“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中国人权事业也实现了历史性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使社会更加公正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中国一方面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大力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致力于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中国政府采取果断措施,投入4万亿元,着力“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制订实施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以国家规划的形式明确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将人权发展纳入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之中,使中国的人权状况得到了切实的改善。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是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以新的理念、方式和途径推进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30多年,也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进展的30多年。30多年来,中国实现了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居民生活条件得到了大幅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了有效保障。1978年到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超过12倍,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三。全国人民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57%以上下降到36.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67%以上下降到41%。
中国政府重视从制度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国对8亿农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使低收入群体就业、子女入学、居住条件等问题得到很大改善。中国在全国城乡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目前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9.7%。1978年以来,中国绝对贫困人口减少2.3亿以上,占发展中国家减贫人数的75%。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岁,比改革开放之初提高了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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