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使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得到了有效保障。目前,中国有现行有效法律233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和人权保障法律制度。2009年,中国全国人大对选举法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增加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性,进一步完善了选举制度,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依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9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各部委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了1646场新闻发布会。中国互联网高速发展,中国公民自由表达言论的渠道得到拓展,目前,中国网民人数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境内网站279万个,论坛上百万个,博客用户2.31亿个。互联网成为中国政府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到2009年底,中国出版各类报纸437亿份,各类期刊31亿册,图书70亿册。2009年长篇小说实体书出版达3000余部。全国共有广播电台251座、电视台272座、广播电视台2087座,有线电视用户17398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6200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6.3%,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2%。全年生产故事片456部,科教、纪录、动画和特种影片102部。
中国始终积极响应联合国的倡议,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作出了积极努力,提前6年实现了联合国“2015年前无法可持续获得安全饮水人口比例减半”的发展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一直本着国际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竭尽所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形式多样、真诚无私的援助,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迄今为止,中国免除了50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265亿元人民币债务;为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向非洲国家提供了100亿美元优惠贷款,向越南等东盟国家提供了150亿美元信贷支持;中国还为发展中国家援建了150多所学校、近百所医院、70多项饮水设施、60多个体育场馆,向近70个国家派遣了医疗队,治愈了数以亿计的患者。
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当然,我们并不讳言由于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平衡,中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更大成果。中国的坚定决心也是有目共睹的。必须指出,那种只承认中国经济取得繁荣发展,看不到中国人权发展进步的生动现实,显然是不全面、不公正的。还应指出,我们今天虽然身处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时代,但世界上总有一些人用一种他们已习惯了的眼光和价值判断,来看待不同国度、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权和发展。总企图将自己“非黑即白”的价值观一意孤行地强加于人,或诉诸武力,或通过别的方式支持那些代表他们价值观和理念的人,甚至罔顾他国的法律和公众的真实感受。不过,中国的孔子2000多年前就倡导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理念已被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我相信,那种带着偏见和企图的所作所为,不但无益于中国及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也不符合推动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构建和谐世界的时代潮流。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尽管已取得了巨大进展,但人均GDP位居世界100位左右,我们还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7亿多人生活在农村,8亿多劳动力人口需解决就业,这些使得中国在促进发展和人权的过程中面临着世所罕见的困难。因此,对中国来说,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实现享有充分人权的崇高目标,仍然任重道远。胡锦涛主席2008年12月10日在致中国人权研究会的信中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遵循胡主席提出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一如既往地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一切有益的经验,为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人权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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