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近日召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推进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表示,中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正逐步加速“村民自治”民主进程。
2006年,中国提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以来,民政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确定了304个国家级实验县(市、区),中国各地确定了不同层次的实验单位。截至2009年,中国已有11%左右的村庄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
姜力表示,各省(市、区)通过形成农村社区的投资保障机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新型服务体系、形成新型管理体制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等措施,使农村社区成为村民自治的平台,加速了“村民自治”的民主进程。
在农村社区的投入保障上,一些地区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规划,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
“陕西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全省八大“民生工程”,陕西省已从2007年起至2015年期间,省级投入191766万元,市县投入77568万元,用于兴建村级综合业务用房和村民文体广场,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图书、办公设施。”姜力说。
另外,各实验村兴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室等,形成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并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送达,解决长期困扰农民的看病难、看书难、文体休闲活动难、上网难等难题,发展了农村的公共福利和乡村文化事业,满足了农民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
姜力表示,随着各实验村实行“一村一社区”、“几村一社区”、“中心村+村落”等多种管理形式,各实验村将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骨干,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组织协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推动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将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到实处。
2009年,民政部启动 “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提出农村社区领导协调机制、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各项服务、社区各项管理5个方面的“全覆盖”。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了过去政府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状态,实现部门间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记者曹健 邹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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