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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派员监督北京等28市公积金 挪用时有发生

2011年06月03日 22:07:13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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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审计署和银监会等六部委昨日联合发布《关于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由六部委聘任督察员,对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建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运作、监管活动进行过程监督。 

 

  督察员由六部委聘任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介绍,六部委联合推出试行督察员制度旨在实现住房公积金全过程监管的有效保障。根据意见,试行期间,督察员在28个试点城市进行督察。督察员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聘任。

  意见提出,督察员开展工作必须同时两人以上。实行回避制度,不派往原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开展督察工作。

  督察员巡查试点城市

  据介绍,督察员不派驻试点城市,根据试点工作需要,按照统一部署,采用巡查方式,通过列席会议、查阅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召开专题会议、调查访谈等形式开展工作。

  据悉,督察员工作任务主要包括,督察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行管理情况、挤占挪用和骗提骗贷等违法违规苗头和行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方面等六项内容。

  意见表示,督察员承担住房公积金督察任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运作、监管活动进行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依法制止违法违规问题,不干预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不干预有关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和运作活动。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