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批准重庆市拿出30亿元公积金贷款支持主城区六个公租房项目的建设。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表示,30亿元的规模经过严格的测算,不会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提取。
据重庆商报报道,用公积金贷款支持公租房建设,这是自1999年《住房公积金条例》颁布以来,对公积金用途的一次重大改革试点。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贷款支持公租房建设,可以让公积金获得稳定的收益;对于公租房建设机构来说,以低1到2个百分点的利息贷款,资金成本降低。
让一些职工担心的是,拿出30亿元以后,职工正常的公积金提取与个人房屋贷款申请会不会受影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6月份,全市职工缴存公积金390亿元,30亿元占比为9%,并且公积金还有几个方面的增量,一是职工还在缴存,二是贷款的本息都在逐步归还,三是每年公积金还有投资收益,如购买国债的收益等。
除此之外,政府还对公积金贷款建设公租房进行严格的监管。该负责人透露,公积金贷款建设公租房,实质上是一种抵押贷款,政府拿公租房项目做抵押找公积金中心贷款,如果政府投资的公租房不能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债权人,可以处理公租房抵押物。如果出现资不抵债情况,还将从财政预算资金拿出真金白银,作为偿还资金,确保贷款资金运行安全。(记者吴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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