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阳城县“城中村”改造工程 (中国台湾网记者 孙金诚 摄)
由于历史原因和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山西晋城市农村居民点布局混乱,相对分散,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农村普遍存在建新不拆旧,村庄向外扩张,形成了诸多“空心村”。据初步统计,全市2325个行政村中约20%的村庄成为了“空心村”。为将“空心村”填实,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了6大措施:1、全面调查摸底,查明“空心村”成因。2006年开展了一户多宅调查,在全市每个乡镇确定一个宅基地管理试范点,建立一户一档,摸清农村住宅用地状况。2007年,为进一步查清居民点各类用地效益,开展了居民点用地调查,对农户住宅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等进行分类分析,全面搞清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用地结构的合理性,查明“空心村”形成的原因,为治理“空心村”、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提供了可靠依据。
2、强化规划计划约束,严格控制村庄外延。强化规划计划约束体现了一个“堵”字,从源头上堵。严格依规划管地,按计划供地,凡没有规划指标的一律不批新增建设用地;有规划指标,但年度计划未安排的也坚决不批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遏制“空心村”的形成。
3、实行土地置换,合理解决“空心村”治理用地。实行土地置换,体现一个“疏”字,就是要疏通合理用地渠道,其办法是将闲置低效无法改造的旧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用于置换新村建设占地指标,解决“空心村”整治用地。为缩小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规定了严格的置换标准:居民点人均用地在150m2以下的,“占1垦1”;人均用地150m2-180m2的,“占1垦1.5”;人均用地180m2以上的,“占1垦2”。
4、采取经济手段,确保“空心村”治理效果。在采取土地置换解决治理“空心村”用地时,为确保旧村复垦,原则上要求先复垦后占地,对确实无法先复垦的,采取预存复垦保证金的办法保证复垦。同时,为鼓励多复垦旧村土地,对置换折抵后多复垦耕地的,参照土地开发整理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5、内部挖潜,增容不增量,填实“空心村”。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鼓励拆旧建新,拆平建楼,提高土地利用率。如阳城县望川村,全村360户1171口人,村庄占地达到370亩,人均用地210平方米,但仍有许多村民无房住,且村内公共设施几乎没有。为了不扩大村庄规模,集约用地,他们编制了功能齐全、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新村建设规划,进行了旧村改造,拆平房建楼房,向空间要地,建成27栋村民住宅楼,同时还配套建设了教学大楼、村委综合办公大楼、商业大厦、医院、文化宫、公园,而占地由原来的370亩减少到250亩,腾出120亩建设用地。
6、结合移民并庄、灾害避让搬迁,减少“空心村”。通过居民点调查,对边远山区村庄和受地质灾害危险的村庄实施移民并庄,整村搬迁,统一规划建设新村,复垦旧村。如阳城县润城镇,对8个行政村20个自然庄1016户3500多人全部搬迁,可复垦居民点用地749.5亩。经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新建“洎水新城”,只需占地220亩,人均建设用地由140平方米降至41.2平方米,大大缩小了村庄居民点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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