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之前,河南省要完成驻京办事机构的规范清理工作。办事机构撤销后,它们原来承担的工作交给谁?人员怎样安置?资产如何处理?记者17日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河南省加强和规范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实施方案》对这一系列问题都进行了详细部署。
一问:谁撤销谁保留?
据介绍,此次对驻京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是按国家有关精神开展的。在此次清理、规范中,保留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18个省辖市政府派出的驻京办事机构,由各省辖市政府提出意见,经省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提出保留或撤销意见,最终要报省政府核准,决定保留或撤销。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县(市、区)及以下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全部撤销。
6月30日前,规范清理工作要基本完成,做到从严把关、应撤尽撤。除按照规定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外,各省辖市、各县(市、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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