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在该省行政区域内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流域,全面实施地表水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一季度,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3718万元。在该省18个省辖市中,包括开封、周口、郑州、许昌在内的10个市被扣缴了生态补偿金。
按河流统计,扣缴额度较大的河流是:惠济河、沙颍河、贾鲁河、清潩河。按流域统计,在河南省辖淮河流域共扣缴3522万元,占扣缴金额九成以上。
河南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段金生介绍,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扣缴生态补偿金不是目的,目的是改善水环境质量,促使各省辖市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并深化重点企业污染治理。
扣缴的生态补偿金将有3个用途:作为上游对下游城市的补偿,由财政部门转移支付;用于污染防治、水污染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年底时,对目标完成较好的城市进行奖励。
据介绍,河南省实施地表水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3个月来已初见成效,河南全省地表水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记者曹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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