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日前作出批复,同意新疆昌吉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该市从而成为新疆首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根据科技部制订的《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试行)》,创新型试点城市需要完成创新投入、企业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惠民、创新环境共6个一级指标和25个具体监测指标。
据了解,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需坚持“突出自主创新,坚持改革开放,强调各具特色,体现总体布局,加强协同支持”等基本原则,还将结合自身特点与发展需求,围绕确立城市创新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基地建设、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环境、推进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等八个方面的任务展开,还要要突出重点,力求突破,做出示范。
据悉,从今年开始,科技部将对包括新疆昌吉市在内的试点城市开展监测评价,不断完善监测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对创新型试点作为部区会商优先选题,在项目、基地、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为城市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咨询意见。 (杨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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