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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无为而治”致2.5亿国有资产流失

2011年06月03日 22:08:5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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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额国资流失过程

  1 2006年,通过张振涛,王康结识中通建集团进出口部总经理董跃进

  2 双方约定由中通建代合生源财公司进口物资,并代开信用证

  3 合作之初,王康“本分”地通过中通建代开信用证进口了4单物品

  4 不久之后,代开信用证合作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5 张振涛首先在香港注册了一个“空壳”公司讯诚集团

  6 2007年,合生源财公司指定的供货商正式改为讯诚公司,

  7 采取“阴阳单”的方式,王康利用电脑对发票金额进行修改,再将伪造的单据交给银行流转

  8 王康和张振涛实现了自己买、自己卖、自己提货的模式。

  9 最终,导致中通建集团实际损失2.5亿元

  本篇精粹

  一个半月前,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公司原老总涉嫌诈骗两亿被诉的消息被媒体曝光。

  通读这则几百字的消息,看上去又是一起利用信用证诈骗的“平常”案件。但其中,作为“受损方”出现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却显得尤为扎眼———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中通建集团为何竟沦为了这场“简单”骗局的受害人?

  原来,“坏事”的是一个国有企业总经理的“不作为”……

  不久前,上海合生源财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康涉嫌信用证诈骗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检方的指控,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期间,王康伙同张振涛通过与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骗取中通建集团开具的信用证,并使用伪造的随附单据,诈骗中通建集团信用证资金2.5亿余元。

  乍看上去,王康的诈骗手段并未超出以往信用证诈骗案件的“套路”,骗术也算不上高明,但让人心生疑问的是,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中通建集团究竟为何成了这场骗局的受害人?

  5月10日,此案的公诉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张庆芬为《法制日报》记者详解了骗局背后的故事。

  原来,“坏事”的是一个国有企业总经理的“不作为”。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