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认为调整垄断行业高收入要见“真招”

时间:2010-03-07 13:3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题:“公众的红利为什么让少数人专享?”——代表委员认为调整垄断行业高收入要见“真招”

  新华社记者雷敏、王敏、徐博

  近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加快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石油、电力、金融等垄断行业的收入过高问题也随之成为众矢之的。

  这些国有垄断企业归全民所有,经营利润理应在进行合理分配后由全民共享,但事实是这些红利现在已为少数人专享。如何破除垄断行业收入过高这个“顽疾”,代表委员和专家纷纷开出了自己的“药方”。

  统计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2.9万元。从事纺织业年均收入只有1.6万元,而电信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都是4.6万元,电力业为4.2万元。此外,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据上市公司年报分析,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从2006年的6.72倍扩大到2008年的17.95倍。

  “对劳动者个体而言,在不同行业付出同样的劳动应该获得同样的报酬。”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赵湘平表示。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打破垄断是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指出,对国有垄断企业的过度保护,造成与民营经济之间不公平竞争,导致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不过,打破垄断并非一日之功。

  “垄断行业的形成,有经济原因,也有历史原因,很难一下子打破。”全国人大代表、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向文波表示,但垄断行业占有全民所有的资源,其产生的垄断利润应用于解决民生问题,而不应在国有垄断企业内部封闭循环,变成企业职工的奖金或福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建议,建立并实施垄断企业超额利润上缴制度,从收入总额上调控,然后再加强其薪酬福利监管,标本兼治才能取得成效。

  “对垄断企业内部的分配不公问题,可通过规定企业高管基本年薪不能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高管年薪增幅与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大体保持一致以及加强任期考核等措施进行监管。” 赵湘平代表说。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张世平认为,可通过征收资源占用税等措施控制资源型垄断国企的薪酬水平,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同时进一步健全个人收入税收调节体系,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对垄断行业存在的公务开支和福利待遇不公开、不透明现象,也要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商务厅厅长刘捷强调。

  

编辑: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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