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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公务员标准 违反家庭美德一票否决

2011年06月03日 22:09:01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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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近日出台,首次明确了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标准和方式。其中规定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将一票否决。 重庆晚报5月6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日前正式出台,首次明确了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标准和方式。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作为公务员考录工作中重要一环,考察承担着程式化测量之外,评估考生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能力的重要责任。其中,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五年的,将一票否决。

  该办法还首次明确规定,参与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的考察,也参照执行。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考察工作,则遵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从选派大学生中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考察办法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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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