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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2日起实施错时上下班措施 涉及81万人

2011年06月03日 22:09:1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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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北京市召开缓解早晚高峰交通压力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等相关工作。自4月12日起,本市将实施错时上下班措施,预计该项政策将涉及81万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士祥出席会议。

  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要求,自4月12日起,市属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实施新的错时上下班措施。相关单位的上班时间将由8时30分调整为9时,下班时间由17时30分调整为18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吉林指出,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是国内外一些城市的通行做法,也是适应本市交通发展新形势,落实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状况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吉林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的政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稳实施,在认真组织实施的同时,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各方面工作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要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要坚持简政放权,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推进服务管理创新。同时,要积极鼓励适宜网上办公的企事业单位试行网上办公,鼓励适宜弹性工作制的企事业单位试行弹性工作制。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高水平完成任务,努力为缓解首都交通拥堵,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孙康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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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