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3月25日至31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在山东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期间,陈至立一行听取了山东省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在济南、菏泽、枣庄、青岛等地实地考察,并与农村出嫁女及干部群众、企业女职工及干部群众座谈,听取妇女权益保障情况和意见建议。
陈至立对山东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山东省各级政府坚持把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机制和政策措施,妇女事业及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陈至立指出,妇女权益保障法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法律。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法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妇女参政比例偏低,妇女就业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有关的妇女退休政策、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农村在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存在男女不平等现象。要通过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发现制约各阶层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忠一同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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