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孙政才、王儒林、孙春兰、白玛赤林、骆惠宁等五位被确认为全国人大代表。
2010年1月14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补选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吉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儒林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月23日,孙政才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儒林当选为省长。
1月22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补选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月30日,孙春兰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月15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补选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白玛赤林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1月12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补选青海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骆惠宁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月30日,骆惠宁当选为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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